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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纪委开展庭审情境教育 让村支部书记“感同身受”

发布日期:2017-08-04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兖州区纪委 字号:[ ]


“我认罪,我对不起村里的父老乡亲,对不起我的家庭,现在非常后悔,我一定痛改前非……”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,被告人马某某忏悔说。

8月4日上午,区纪委组织各镇街40余名村居支部书记,参加区法院公开审理兖州区新兖镇倪家村原村干部马某某、姜某某涉嫌贪污案庭审情境教育活动,通过“零距离”观摩庭审,发挥出身边典型案例“惩处一个,教育一片”的警示作用。

庭审中,公诉人就指控事项向法庭出示了证据材料,案件审理过程回顾了这两名村干部犯罪的全过程,让旁听的村居支部书记们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。

庭审结束后,参加旁听的支部书记纷纷表示,此次旁听案件就发生在他们身边,非常具有警示教育作用,在今后的工作中,一定会引以为戒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积极为百姓办实事、办好事,全心为村民群众服务。(兖纪宣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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