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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纪委监察局会议组织制度

发布日期:2017-05-03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兖州区纪委 字号:[ ]


?为提高区纪委监察局会议组织安排工作水平,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会议分类和审批

(一)会议分类

1、一类会议:区纪委全委会议,区纪委、监察局承办的以区委、区政府名义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。

2、二类会议:以区纪委、监察局名义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。

3、三类会议:以区纪委、监察局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;由各部室、派驻纪工委提出的小型业务工作会议。

(二)会议审批

1、一、二类会议:经区纪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区纪委常委会议或书记同意;一类会议须报区委批准,二类会议根据需要报区委区政府批准。

2、三类会议:专项工作会议经分管书记同意后,报纪委常委会议或书记批准;小型业务工作会议,报分管副书记批准。

召开会议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,多开小范围、小规模的安排、推进工作的专题会议。专业性会议应坚持开短会、开小会,参会人员相近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。

二、会议组织和分工

1、一、二类会议由分管副书记牵头,办公室组织实施,并负责通知等各项会务工作;相关部室配合;

2、三类会议由相关部室、派驻纪工委组织实施,并负责通知等各项会务工作;办公室配合。

3、各类会议召开场所均由办公室负责联系、协调,需悬挂会标的,由办公室统一印制;

4、会议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起草会议筹备方案、会议通知,撰写、印发相关文件材料;

5、一、二类会议宣传报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,三类会议原则上不安排新闻媒体。

6、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安排食宿,特殊情况按照区委要求执行。

三、会间服务

会间服务由会议承办部室、纪工委负责。

1、组织报到和签到,统计缺席、请假及替代人员等情况;

2、分发会议材料;

3、组织好会场,维持好秩序;

4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,必要时可安排录音、录像。

四、会后总结

1、收回应收回的会议材料;

2、组织撰写会议新闻和信息稿件,经分管领导审定后,交由新闻单位编发;

3、会议承办部室、纪工委负责对会议缺席人员传达会议精神,必要时要通报出席、缺席情况;

4、将与会人员签到簿和所有会议材料收集齐全,梳理归档;

5、按照分工,认真抓好会议部署事项的监督落实、情况调度综合和上报反馈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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