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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教体局三项举措贯彻落实“禁酒令”

发布日期:2017-12-04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兖州区纪委 字号:[ ]


近日,区委下发了《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有关重要工作事项的通知》,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坚决刹住公务活动饮酒行为,区教体局强化宣传,压实责任,抓好公务活动全面禁酒工作。一是强化宣传。收到区委通知之后,局党委及时转发通知文件,通过微信工作群,让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下载文件阅读熟知,认真解读文件规定,尤其是要严格执行公务活动禁酒制度,要求大家做到入脑入心。

二是压实责任。结合本单位实际,严格“禁酒令”的相关内容,进一步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。要求领导干部做到以身作则,带头执行遵守,从严执行禁酒规定,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,自觉践行“八项规定”要求,自觉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。

三是强化督查。局党委要求,单位公务接待必须按照规定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和执行,不得擅自违规操作,明确普通公务接待不得使用酒品,公务出差就餐不得使用酒品,不得虚列支出购买酒品等“禁酒令”的三种情形,堵死”以公务接待名义随意安排使用酒品的各类渠道,扎实将“禁酒令”贯彻落地。局纪检监察室加强监督检查,开展明察暗访,一经发现违规用酒将严肃问责。(崔金芝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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